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闭环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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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有成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从4月开始,每月26日11:00前填写问题清单(附件1)反馈至市营商办,逾期未报送单位视为本月无反映问题,对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自行承担责任,联系人及电话:邓思琪,3023890;邮箱:wssyshjbgs@126.com。





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3年4月24日                  



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闭环处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有成效”,制定此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聚焦“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关切企业发展诉求,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及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收集—问题移交—问题办理—问题销号”闭环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全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流程

(一)问题收集。在日常收集到的问题基础上,通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周末亲清约·政企周周见”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走访调研、“一把手”送政策、营商环境“三大员”、政企座谈等方式收集整理并形成清单。

(二)问题移交。对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核实,不客观不真实的不予受理,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相关部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由市工信商务局负责办理,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办理。其他问题诉求根据问题诉求属性派单到责任部门办理。

(三)问题办理。市级承办单位接到派单后,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原则,及时走访了解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面商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制定解决方案,报市营商办备案。市营商办根据问题办理实效,对连续2个月内问题化解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承办单位,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升级调度。

(四)问题销号。1.问题办结后,各承办单位及时答复企业并填写《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销号双认定表》(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将双认定表报市营商办备案申请问题销号,市营商办对办结情况进行核实,报州营商办同意后销号。2.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办结的问题,通过沟通协调,取得企业谅解同意后,填写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将双认定表报市营商办备案并申请问题销号,市营商办对办结情况进行核实,报州营商办同意后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解决好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及诉求。

(二)注重实效,及时办理。各级承办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能办理的问题立即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向企业承诺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办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企业解释其原因,争取得到企业谅解,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定期检查,适时通报。市营商办与市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级承办单位问题办理进度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解决真实有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及反映问题清单

      2.文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及反映问题销号双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