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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的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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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三届市委第十五轮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19日至5月23日对文山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7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情况方面反馈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两种补偿方式的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各项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制定《文山市房屋征收办学习培训方案》,开展了2次全体干部职工培训;成立课题调研组,确定《文山市房屋征收工作实践与经验启示》的调研课题,并完成了课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结多年来文山市房屋征收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新项目启动制定科学的征收与补偿方案做好基础性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结合文山实际,科学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完善项目征收流程,整理完善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指南》。

(二)依法征收意识不强,作出征收决定不及时,部分征收项目久拖未结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各项政策法规学习培训,通过开展“以案说法”“倒排依法征收时限”等形式的培训,使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明晰依法征收的各个时间节点,确保在最短的司法期限内完成依法征收流程。开展业务培训,请具有丰富房屋征收经验的同志进行授课,提高房屋征收队伍的履职担当,规避风险,规范征收流程。组织培训3次,培训人数108人次。从7月份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签订38户私人户、4个村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法古寨片区29户和建设街片区3户的依法拆除工作;依法做好建设街片区、市三小扩建、西山中寨等片区21户强拆申请、强拆及维护施工等工作。圆满完成市十二小新建、市二小迁建、市三小扩建项目用地范围内在房屋征收及拆除工作。

(三)行政决定及相关文书合法性审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法务工作的审查流程;与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进行了业务流程的梳理,畅通法务工作渠道。

(四)征收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遗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内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2次培训;完成“一案件一卷宗”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档案71件;档案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设专用档案室。

二、聚焦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五)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政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为目的,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培训2次63人次;加强对相关房屋征收政策宣传,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强化责任意识贯穿于各类学习培训中,向群众做好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购买新房政策的相关解释工作;开展房屋征收法律、政策培训1次45人,通过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和法律意识,准确把握房屋征收政策及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

(六)为民服务意识有差距,群众观念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次30人次,教育干部职工要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服务好群众;组织党员观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党员观看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后,写出心得体会20篇;学习信访制度,开展信访工作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了房屋征收办的信访工作程序,领导对信访答复进行严格把关,提高了房屋征收办信访答复的质量;在开展内部制度学习培训时,对“文明用语”和“禁用语”进行了学习培训。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房屋征收办班子开展财务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把资金审核关。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职工补助和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实施办法;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落实报告报备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把关报账手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各科室、征收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属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对于凡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综合办拒绝盖章、涉及资金支付的财务室拒绝拨款支付。

(十)安置地手续不完善,被安置群众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各个项目安置地被征收户的档案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待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完善安置地块的相关手续由后,我办配合被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一)回迁安置房不能及时交付,临时安置费也未能及时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各项目涉及临时安置费的台账;兑现了钟楼项目被征收户2年的临时安置费;兑现206线高登社区7户的临时安置费;回迁安置房交付的问题,市政府已经组建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处理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办负责配合跟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房屋征收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3026370;通信地址:文山市普阳路99号原州财政局大院内三楼301室;邮政编码:66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