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荐文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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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发〔2022〕163号)和《云南省社会救助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函》精神,现将文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荐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工作任务完成好。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规定,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能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按照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成效在全省中排位靠前或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三)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惠民济困水平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重视团队建设。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干部队伍素质高、有战斗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形象良好,未发生过违纪违法事件及重大负面事件。

二、推荐单位

文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三、简要事迹

近年来,文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民政局党组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民政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阳光救助,多出实招,多办实事,努力取得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充分切实做好做实文山市社会救助工作,着力“托底线”,切实“救急难”,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社会救助股具体承担了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社会救助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负责人员;全面研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文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比对制度、低保特困申请等13项制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市、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精细管理,高效推进;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出台政策、收集、通报工作进度等形式,确保国家的救助资金落实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作用发挥;全股同志齐心协力,经常加班加点,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指导。2018年以来,累计救助城市低保173105户202753人次,发放低保金7464.55万元;农村低保586694户1113255人次32191.42万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57114户59042人次4843.16万元;对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特别是因疫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发放临时救助金8886户33312人次1375.56万元。每年均按不低于省、州级指导标准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安全底线,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向文山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876-2140384;联系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0号(邮政编码:663099)。





文山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