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马塘镇荣华村委会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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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3年8—12月,对文山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马塘镇荣华村委会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文山市马塘镇荣华村委会,涉及6个村,根据市水务局《关于马塘镇荣华村委会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市水复〔2017〕23号),批复建设内容:新建自冬瓜林附近已建的取水池至新建调节水池供水主管17.1千米,新建二个100立方米减压池;新建一净水处理工程和一个800立方米调节池;新建荣华村委会配水管网工程以及附属设施(配水主管总长7.39千米,配套支管长7.82千米)。实际完成:新建减压池2个;净水房一个;A型阀坑1个;B型阀坑6个;供水主管管道工程DN150国标热镀锌钢管17270米;配水管主管道工程DN80国标热镀锌钢管8380米;配水管支管道工程DN40国标热镀锌钢管6376米等。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基本执行了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农业综合开发能力,但也存在征地费补偿标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多计待摊投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费补偿标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

(二)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三)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核算。

(四)多计待摊投资0.14万元(违规报销差旅费0.12万元、过路费0.02万元)。

(五)拖欠待摊费6万元(监理费5万元、质量监测费1万元)。

(六)多计工程价款4.6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征地费补偿标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责成市水务局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则,规范核算取得的专项资金;多计待摊投资0.14万元的问题,责令市水务局进行账务调整;拖欠待摊费费用6万元的问题,市水务局应及时清欠未支付款项;多计工程价款4.61万元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按规定进行账务核算;三是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四是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征地费补偿标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市水务局正在整改中;对多计待摊投资0.14万元的问题,市水务局已整改完成;对拖欠待摊费费用6万元、多计工程价款4.61万元的问题,市水务局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