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点击:    
[字体: ]

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山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7〕137号)文件,我省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对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其中: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700元。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经对文山市苗乡三七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的12名见习人员进行审核公示,文山市2018年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第一批12人)共计金额15000元,现以公示,投诉举报电话:2120303或1231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