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姚立夫、张官芬,位于文山市朱店坡文东苑小区A9幢3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云(2018)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472号,建筑面积:141.98㎡,分摊土地面积:11.96㎡,用途:住宅,性质: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立夫、张官芬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