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姚立夫、张官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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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姚立夫、张官芬,位于文山市朱店坡文东苑小区A9幢3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云(2018)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472号,建筑面积:141.98㎡,分摊土地面积:11.96㎡,用途:住宅,性质: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立夫、张官芬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