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胡自永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208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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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胡自永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文山市平坝镇平坝村民委员会平坝村四组

532601103201JC00197F00010001

532601103201JC00197F00010002

土地:150.00㎡

房屋:356.40㎡

土地:农村宅基地

房屋:住宅

农宅字文PP21003号、平乡字第PBPB2021003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