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张兰诊所备案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诊所备案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诊所
级 别:无
名 称:文山丽影医疗美容诊所
诊疗科目:美容皮肤科
设置地点:文山市卧龙街道环城北路157号
法定代表人:张兰
负责人:姚佳妮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诊所备案相关规定,达到诊所备案法定要求。诊所备案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