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点击: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市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已由文山市人民政府以文市政复〔2023〕8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文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山市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134001

2.3项目概况:文山市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位于文山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新回龙、杨柳河等20条山洪沟建设任务,治理山洪沟长47.6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4招标范围:主要完成对文山市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20条山洪沟)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施工图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涉及项目申报审批条件要素专题报告报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等)的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审相关工作,确保获得各阶段的相关批复;参加工程各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交各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应完成的技术成果报告、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委托内容为准)。

2.5项目地点:文山州文山市境内。

2.6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前期工作估算金额:500万元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同时满足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2.8服务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和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提交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所注专业为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扫描件(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方批准,并签署同意。

3.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所注专业为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扫描件(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方批准,并签署同意。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无不良记录。注:投标人应自行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3.7.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有通知所列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7.2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可登录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等信息。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和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建管〔2018〕21号,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将否决其投标,上报相关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7.3信用档案: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核实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的报请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7.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4.1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

4.2.2网上递交:

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限、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4.3.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

4.3.2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4远程解密及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0876-2189885);

五、投标保证金

5.1按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执行减免政策后收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降幅为:80%(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建议于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本项目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需绑定账号,如出现保证金未绑定账号且保证金已扣款现象,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到指定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3投标保证金开户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 号:118040100100016873000942

5.4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5.4.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5.4.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5.4.3.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5.5保证金退还

5.5.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5.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5.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文山市新闻路46号

联系人:王恩庆

电 话:0876-21951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城北片区州委州政府北侧凤凰时代F1-25号商铺

联系人:普福艳

电 话:0876-884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