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拟对年产8万吨装饰用灰岩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信息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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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8万吨装饰用灰岩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2183958、2184605

通信地址:文山市西华路167号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2年3月16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环评类别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环评审查情况

备注

年产8万吨装饰用灰岩石料场

文山鸿辉石业有限公司

文山市德厚镇水结村委会磨所磨村

改扩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绿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矿区占地面积0.0672km2,年开采饰面用灰岩8万吨/年。本次改扩建主要将原有2.5万吨/饰面用灰岩年开采量增加至8万吨/年,新建400㎡石材加工房及加工设备,新建270㎡办公生活用房。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扬尘、装修废气,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的减缓措施主要有:

(1)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②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进行资源化处理;剥离表土和废土石及时转运弃渣场堆存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③减少建筑物料的露天堆放,尤其是粉状物料的堆放,对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⑤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应采用人工洒水或机械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减少粉尘影响时间。

⑦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

(2)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①进出项目区的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较多,主要采取减速慢行、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的影响。

②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

③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④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

⑤项目施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进场道路优先进行硬化。

(3)其他废气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施工机械设备及其运输车辆。

②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③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且应尽量选择尾气达标排放的环保型机械,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废水。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2)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3)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4)应尽量在非雨季施工,控制材料进出,减少现场物料储存量,并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5)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须引入到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可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6)施工物料堆场应该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该配有草包篷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

(7)生活污水经现有办公生活区旱厕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运走做农肥,不外排。

3、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污染为钻机、电锤、切割机及设备安装过程等装修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为了减少装修过程中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1)从声源上控制:应尽量使用性能好、低噪声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工艺;

(2)禁止切割机、电锯、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源强;

(3)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缩短施工期限,尽量合理安排工期;

(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少量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以及施工过程建筑垃圾。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用于矿山后期回覆绿化。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定期清运至底鲊村垃圾收集点处理。

(3)施工期间,对于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用篷布进行遮盖,以免物料洒落。

6、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严禁超计划占用耕地及林地,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乱砍滥伐,防止对周边植被和植物的无序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占地区域乱采乱挖;

(2)施工期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土石方及时转运弃渣场堆存。

(3)建设单位应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与管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盗猎行为。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

(4)在施工作业面外围修建雨水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作业开挖面形成含有泥沙的地表径流;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定期清运至底鲊村垃圾收集点处理。禁止项目区域进行焚烧处理处置。

(6)项目施工期文明作业,禁止在周边进行狩猎或人为开挖破坏动物栖息地等活动。

运营期:

1、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减少覆盖层剥离扬尘的产生量;

(2)运营期凿岩工序、切割分离工序及石料加工工序需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产生量。

(3)运营期间应对成品堆场及矿区内运输道路应进行硬化,降低扬尘产生量。

(4)项目应配备洒水车、雾炮机,在洒水车喷洒不到的产尘区域(如表土场和土夹石堆场等)设置喷淋系统(管道、水泵、喷头等),定期对采区、运输道路区及弃渣场进行洒水降尘和保洁;

(5)石料加工房应相对密闭,加工过程应采用湿式作业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及外逸。

(6)项目区运输道路硬化,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不得出现抛撒、遗漏现象。

(7)项目弃渣场坝脚设置100m³淋滤水收集沉砂池、采场低洼处设置100m³雨水收集池,用于雨水及淋滤水收集,晴天用作洒水降尘。

(8)保持矿区内的环境卫生,洒水抑尘,矿石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9)根据天气情况,增加矿区内洒水降尘的次数,尽最大可能减少扬尘。弃渣场建设堆料围挡及篷布覆盖、喷淋措施。

(10)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1套处理食堂废气,油烟废气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的要求。

(11)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

(12)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点;

(13)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避免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扬尘污染;

(14)为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特点,制订各种类型的环保制度,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形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并上墙公示。

2、本项运营期地表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有: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根据矿区地形走势,在矿区露天采场开采平台排水沟末端(场区低洼处)设置1个容积为10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沉砂池,初期雨水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沉砂池沉淀后泵回100m³高位水池待非雨天矿区洒水降尘。地表径流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特殊污染物,对矿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并回用于采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在弃渣场拦渣坝下设置一个容积为为100m3的淋滤水收集池,渣场淋滤水经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泵回100m³高位水池暂存待非雨天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石材加工房旁建设一座容积为2350m³沉淀池,收集石材切割加工废水,石材加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生活区产生的食堂废水经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余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处理,并委托项目区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5)项目内的初期雨水沉砂池、淋滤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等纳污、排污设施均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的“三防”措施。

3、项目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有:

(1)弃渣场必须根据工业固体废物的属性,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减小对地下水的污染。

(2)为了防止项目区的地下水被矿区的开采造成疏干影响,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和观测,如因矿山的开采造成附近村庄饮水困难,项目采矿权人有责任解决村庄饮水困难的问题。

(3)建设单位应特别注意项目矿山露天开采区的生态恢复,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对采空区进行地表植被恢复和治理,减小项目露天矿山开采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依据场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场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场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项目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内的初期雨水沉砂池、淋滤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池等纳污、排污设施以及办公区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①对于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基础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对于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4、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

(1)设备选型时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

(2)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凿岩机、绳锯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性能降低或属于大噪声高能耗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减小噪声强度。

(3)石材加工设备安装于室内并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以减小噪声源强。

(4)给生产员工佩戴耳塞,加强劳动保护,保证每日8h的劳作时间,避免一班长时间高强度进行作业。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6)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矿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

(7)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5、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有:

(1)项目剥离表土堆存至弃渣场内表土堆放区,并用帆布覆盖。后期用于矿山绿化覆土。

(2)开采过程产生的土夹石及石材加工过程产生的废石堆存于弃渣场内的土夹石堆放区,后期用于填补采空区。

(3)项目场区内设置一出防风、防雨及防晒的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定期运至底鲊村垃圾堆放点与底鲊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4)化粪池粪污定期委托附近农户清掏后作为农肥使用。

(5)食堂泔水通过设置泔水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6)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弃渣场堆存,用作矿区后期回填采空区。

(7)淋滤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弃渣场堆放,用作矿区后期回填采空区。

(8)石材加工废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弃渣场堆放,用作矿区后期回填采空区。

(9)不合格产品外售给周边乡村道路建设回填使用。

(10)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项目按《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1间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台账,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建立管理台账,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设施,清运做好转移联单。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在完成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该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