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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民生强基础促发展 文山市着力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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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文山市积极响应,迅速推动建设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工作,形成乡村振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上下同欲,举好发展“指挥棒”。文山市2023年的“百千万”示范工程严格按照市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州级领导小组审定程序,最终确定2023年实施的各个项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实施主体,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百千万”示范工程的协调推进,同时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由村(社区)书记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突出重点,做对管理“运算符”。为加快2023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文山市根据项目实际,实行倒逼机制。制定了项目推进计划和跟踪问效,“红榜”、“黑榜”;建立了乡村振兴46122工作机制。积极谋划和争取项目资金,充分整合东西部协作、民族团结示范村、旅游文化名村等相关项目,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示范点,一体推进、一体建设,发挥项目叠加效应,做好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考核,用足提升“工具箱”。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考核范围,重点考核项目推动、资金安排、项目进度、信息报送、建设质量等工作,考核结果与乡村振兴考核评价衔接。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督导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2023年的“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于3月开工建设,项目在1个示范乡镇、17个精品示范村、43个美丽村庄中实施,具体新建产业道路85529米、村内道路硬化32542米、埋设涵管441米、安全饮水管网21350米、污水管24956米、河堤改造380米、灌溉沟渠6057米、灌溉管网4830米、灌溉水池3个、挡土墙3395.5立方米、太阳能路灯1905盏、垃圾箱105个、排水沟(排洪沟)13677米、污水池22个、公厕新(改)建8间、新建万寿菊花存储池1001平方米、消火栓8个等项目,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

计划于年内10月完成“百千万”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已建成产业路、机耕路48350米,硬化道路9278.8米、村内老年活动室场地440米²,安装太阳能路灯、挂墙路灯670盏,建设排水、污沟(管)13613.5米,建设污水收集、处理池7座,布置垃圾桶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