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每公里补助30万,文山市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

信息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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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文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暨农村村组自建硬化道路三年大会战启动,文山市将利用3年时间解决农村村组道路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山市农村村组道路建设三年大会战。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蒋俊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树忠主持)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畴精神”,按照“党委政府引领干、基层干部带着干、西畴精神激励干、群众比学主动干”的工作思路,本着只要群众干、都给予支持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农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

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从2022年起,计划用三年的时间,至2024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农村村组道路硬化和美丽公路全覆盖。

项目申报

按照“先干先支持 、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群众出行需求,认真梳理项目及时申报,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补助建设时间为2022—2024年,结束后不再享受补助政策,没有硬化的村组道路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完成。

(一)申报条件。一是村小组群众修路积极性高,修建意愿强烈;二是群众愿意投工投劳和筹集资金;三是涉及村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由村小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申报方式。按照农村“一事一议”方式申报。召开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签字)提出申请,村(社区)在接到申请后5天内研究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5天内上报大会战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派出技术指导组在10天内完成技术评估和现场指导,并明确建设意见。

(三)审核要求。按申报条件的相关内容逐级逐一审核。

(四)申报时间。2022年第一季度计划启动的项目需于2月28日前商定,后续申报项目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大会战工作专班,建设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建设标准及项目管理

参照《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34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 53/T2002-2014)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按原有老路路线走向进行路面改造,具体要求为:

(一)路基宽度原则上不小于4.5米。

(二)每公里原则上设置涵洞不少于3道。

(三)错车道设置原则上每公里不少于3处,错车道宽6.5米、长20米。

(四)土方路基在路面施工中原则上增设块片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

(五)路面结构形式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主,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强度不小于4.0Mpa;建设中路面宽度依据实际需求“宜宽则宽”,路面宽度原则上不小于3.5米。

(六)混凝土面板应刻纹、断缝,每块板长不大于4米。

(七)在道路危险路段应增设必要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交通安全设施,以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安全隐患。

(八)按照美丽公路和“千里绿道、万里花带”建设要求进行道路绿化美化。

(九)项目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负责全面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资控制、廉政建设”四个重要关卡。二是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全市农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大会战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水泥物资的发放和督促检查等服务管理工作,水泥物资的发放由专班技术指导组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调配。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与拨付,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十)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对照本方案建设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大会战工作专班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资金补助和管理

2022—2024年实施的农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每公里补助资金30万元;补助资金中每公里提取3万元进行绿化美化;补助方式采取物资(以水泥为主)补助和资金补助两种,以物资补助折资计算并作相应扣减。

建立制度

实行月晾晒季评定制度。定期检查晾晒各乡镇(街道)每月工作进度,季度进行评定。排名前3名的进 “红榜”,排名后3名的进 “黑榜”。实行明察暗访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查,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明察暗访,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实行常态化约谈机制。对执行政策不力、推进工作缓慢的乡镇(街道),由市处级挂联领导进行约谈。

严格奖惩

各乡镇(街道)商定实施的项目应按计划有序推进,做到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各乡镇(街道)按项目建设要求按时完成,且质量验收达到合格以上的,每公里给予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给予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