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专题研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信息来源:文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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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力发挥组织查处的震慑威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减、假、暂”重点案件联合排查“七查”工作组要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尽快出战果,主动发现政法队伍中潜藏的“不忠、不公、不廉、不为”问题线索。线索核查组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精干力量快查快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区分不同类别和性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二是进一步强化谈心谈话的针对性。政法各单位要根据干警的工作特点和性格特点等因素有针对性、有侧重地谈心谈话,防止谈话内容千篇一律,泛泛而谈,走过场。要尽快梳理一批“自查从宽”和“被查从严”的典型案例,让广大干警感受到自查和被查的区别。谈话既要打消“坦白从宽、牢底坐穿”的思想顾虑,又要打破“避重就轻、蒙混过关”的不实幻想,推动干警尽快、主动、彻底报告自身存在问题,防止自查不深、不透、不彻底,影响问题定性。

三是严格对标对表,注意把握政策界限。从目前自查的情况看,一些干警主动报告的事项“瞒大说小”的情况。中央督导组在前期对云南省的督导工作中已明确“不得层层加码,防止冲淡主题”,政法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州“八项顽瘴痼疾”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强化对干警主动报告问题的分析研判力度,准确定性问题性质,精准统计,确保上报的每一个数据、每一个问题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