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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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好新一轮巡察工作。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俊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牟恩健主持并宣布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组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的巡视工作条例,自觉把巡视巡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以巡视巡察整改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推动问题解决、加强改进工作、促进改革发展。

本轮巡察既有市直部门、又有群团组织,工作涉及面广。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偏差、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实践大胆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在全州乃至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示范,不断提升文山市巡察工作的“辨识度”。被巡察党组织要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不隐藏不遮掩,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和鼓励本单位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市处级领导要按照“四个必须”要求,监督指导好分管联系的市级部门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市委巡察办要建立健全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制度机制,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举措,为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州府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巡察力量。

据悉,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时间定在2024年3月中旬至5月中上旬,将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编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市投资促进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三七利用中心、市机关事务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