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61家药店负责人被约谈,哄抬药价最高罚500万

信息来源:文山融媒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点击:    
[字体: ]

12月16日,文山市药品经营行业涉疫物资价格约谈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全市6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负责人参加。

会上,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从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严禁哄抬药品价格等五个方面进行提醒告诫。会议要求,自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公开告诫,各有关价格行为主体应按照要求,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防疫用品市场价格行为。

据悉,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置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将适时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协议、图片等证据材料,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文山地区相关负责人 王浩

通过本次会议,我们健之佳药房郑重承诺,在此期间履行药品行业主体应有的社会责任,保证不哄抬涉疫药品的价格,确保文山人买到价格合理的药品。

云南文山为了你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 张小娟

为了你健康药房作为文山市的本土企业,在防疫的工作中一定会组织人员备货,保证进到的货质量都合格安全,保证我们所销售出去的药品和器械价格稳定,遵守国家的价格,不哄抬涉疫物资的价格。

据了解,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