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刘丽琼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2024年第 138号)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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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38号)

申请人:刘丽琼,权利人:金春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瑞禾路118号(州水务局)1幢502号,不动产证号:云(2018)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18378号,房产面积:160.07平方米,土地面积:33.26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四至: / 。

权利人:金春于2024年04月09日死亡.申请人刘丽琼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2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