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309002
标    题 卧龙街道窗口人员推诿不作为
姓    名 黄先生
性    别
邮政编码 663000
发件IP 183.225.159.*
写信时间 2023年03月9日
信件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夫妻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的规定,本人于2023年3月8日上午09:40到户籍所在地卧龙街道办理生育证,工作人员告知应到一号窗口办理,但该窗口人员“去过三八妇女节了,明天再来。”3月9日上午,窗口人员告知,“单位上班的人员生育服务证只能到市政府二楼窗口办理,街道办不了”。    想咨询一下问题:1.按照相关规定,妇女节放假半天,该窗口人员3月8日下午是否上班?是否存在超规定休假情况?;2.对于“单位上班的人员生育服务证只能到市政府二楼窗口办理,街道办不了”的做法,相关部门是否有具体规定?该项措施通过哪种渠道告知了办事群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三八国际妇女节”妇女职工享有半天的法定假期,因此卧龙街道女职工于3月8日下午到社区开展“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不存在违规休假情况。另根据《文卫计发【2016】92号》文件规定:“全市的叁孩《生育服务证》及文山城区省、州、市各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的壹孩、贰孩《生育服务证》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审批、发放”,因此,我街道不存在业务人员推诿不作为的情形。

感谢您对卧龙街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1日

处理时间 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