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309002 | ||
标 题 | 卧龙街道窗口人员推诿不作为 | ||
姓 名 | 黄先生 | ||
性 别 | 男 | ||
邮政编码 | 663000 | ||
发件IP | 183.225.159.*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3月9日 | ||
信件内容 |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夫妻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的规定,本人于2023年3月8日上午09:40到户籍所在地卧龙街道办理生育证,工作人员告知应到一号窗口办理,但该窗口人员“去过三八妇女节了,明天再来。”3月9日上午,窗口人员告知,“单位上班的人员生育服务证只能到市政府二楼窗口办理,街道办不了”。 想咨询一下问题:1.按照相关规定,妇女节放假半天,该窗口人员3月8日下午是否上班?是否存在超规定休假情况?;2.对于“单位上班的人员生育服务证只能到市政府二楼窗口办理,街道办不了”的做法,相关部门是否有具体规定?该项措施通过哪种渠道告知了办事群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三八国际妇女节”妇女职工享有半天的法定假期,因此卧龙街道女职工于3月8日下午到社区开展“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不存在违规休假情况。另根据《文卫计发【2016】92号》文件规定:“全市的叁孩《生育服务证》及文山城区省、州、市各级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的壹孩、贰孩《生育服务证》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审批、发放”,因此,我街道不存在业务人员推诿不作为的情形。 感谢您对卧龙街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1日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