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1 |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各类农业农村总体规划、农业农村发展重要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
2 |
受市人民政府的指定,由本部门负责起草的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制定、修改。 |
3 |
农业农村财政预决算编制、农业生产重大投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重大财政资金的确定、安排和调整,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
4 |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点调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与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
5 |
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 |
6 |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决策。 |
7 |
其他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注:以上目录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立改废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