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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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写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876—212203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文山市供销合作社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时效性等方面均取得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度,我社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社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加强我社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指定专人、专人专管,按月足额完成任务,不断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我社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以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我社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和充实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指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培训。二是规范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