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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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山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党务政府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张粘公开了2020年干部职工考核结果、党费收缴、节假日值班安排表等,市信访局不是执法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处理决定等事项。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回复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事项241件,及时解决回复群众反映到书记、市长领导信箱的信访事项。未收到个人或集体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信访事项不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的正式请求,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或信访人不予公开的信访事项均未公开,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