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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平坝镇、古木镇、柳井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取水、输水工程)竣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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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0年10月至12月,对文山市平坝古木柳井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供水工程建管中心)组织建设的文山市平坝镇、古木镇、柳井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取水、输水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平坝镇、古木镇、柳井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取水、输水工程)项目位于平坝镇、古木镇、柳井乡,建设内容涉及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工程于2017年10月15日开工,2018年3月15日完工,2019年11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市级初验。

截至2019年12月,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反映完成投资2019.37万元,与概算批复总投资2521.70万元相比,节约502.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并设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施工单位未按照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勘察设计应招未招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

(二)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

(三)未经招标,工程设计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实施,涉及合同金额67.19万元。

(四)未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扣回超施工工期逾期违约金11万元。

(五)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七)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问题,责成供水工程建管中心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问题,由供水工程建管中心依法进行整改,并调整相关账目;未经招标,工程设计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实施的问题,责成供水工程建管中心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未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扣回超施工工期逾期违约金11万元问题,责成供水工程建管中心完善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责成供水工程建管中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业主职责。按规定认真审核工程结算,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完善资产移交手续。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办法,确保此类民生工程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整改,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四是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供水工程建管中心积极整改。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问题,供水工程建管中心正依法进行整改,并调整相关账目;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问题、工程设计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实施的问题、未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扣回超施工工期逾期违约金11万元问题、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等,供水工程建管中心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