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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秉烈乡三板桥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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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0年9月至12月,对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的文山市秉烈乡三板桥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秉烈乡三板桥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位于文山市秉烈乡的秉烈、旧老龙和舍舍三个村民委员会境内,建设内容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工程于2013年12月25日开工,2014年11月24日完工,2020年5月23日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市级初验。

截至2019年11月,账面反映完成投资711.68万元,与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800.73万元相比,节约89.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文山市秉烈乡三板桥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规划设计深度不够、变更较多,未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71万元。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

(三)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五)项目尚未办理移交手续,未签订管护协议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71万元的问题,责成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问题,责成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问题,责成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未办理移交手续,未签订管护协议书问题,建议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尽快完善验收后进行移交,签订管护协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规定认真审核工程结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办法,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三是建设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缺口资金落实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正依法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问题等,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未办理移交手续、未签订管护协议书,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