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盘龙河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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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审计局关于文山市境内盘龙河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情况审计报告》(文审报〔2021〕13号)要求,文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未达要求。2009年7月上级批准《文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原有日处理2.5万吨(一期)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再增加日处理3万吨(二期)的规模,到2013年6月已建成日处理达到5.5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但在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论证中明确提出,根据城市人口与用水量标准分析,日处理5.5万吨的能力服务期至2015年,之后,污水处理能力则需结合文山城市总体规划论证新的污水处理规模。截至2020年底止,文山城区的日污水处理能力仍然只有5.5万吨,与现有城市规模、人口和用水排污量不相适应。根据市污水处理厂和文山供排水总公司提供的数据反映,2018-2020年市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量分别为2029.89万吨(日处理5.56万吨)、2020.49万吨(日处理5.54万吨)、2018.64万吨(日处理量5.53万吨),供排水总公司城区供水量(已扣除消防和公共场所绿化用水量,不含城区居民饮用的矿泉水和纯净水)分别为3556.5万吨(日供量9.74万吨)、3942.95万吨(日供量10.8万吨)、3512.08万吨(日供量9.62万吨)。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污水量可根据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为0.8~0.9),按1吨用水量产生0.85吨污水计算,产生的污水分别为3023.03万吨(日产污量8.28万吨)、3351.51万吨(日产污量9.18万吨)、2985.27万吨(日产污量8.18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只达到67.15%、60.29%、67.62%。

整改情况:文山市正结合盘龙河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优化污水处理厂布局,在果园街新建第一污水处理厂(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5万吨/天,在高末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4万吨/天,远期处理规模12万吨/天,二期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将达到90%以上,达到盘龙河保护性治理目标,解决文山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现有污水处理量的问题。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年6月18日进场施工,目前完成高压旋喷桩34棵、试桩钢筋笼3个;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开工建设。

(二)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盘龙河。审计发现,文山市境内共有84个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盘龙河。一是城区段(灰土寨希望桥至迷洒村)约30公里共有生活污水直排河中的排污口71个,且大部分排污口分布在中上游城区段,其中仅从州政府大桥至盘水桥约7公里河段的排污口就达30个。二是干流及支流涉及的8个乡(镇)有生活污水直排河中的排污口13个(薄竹镇老回龙村2个,马塘镇马塘村和五里沟2个,德厚镇德厚村和乐西村3个,小街镇大叶树科村2个,古木镇卫生院、平坝镇南街、坝心乡坝心村、追栗街镇追栗街村各1个)。经审计抽查盘龙河干流沿河的12个村寨,发现沿河村寨均未实施任何截污治理工程,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或随同雨水混流河中,主要涉及卧龙街道办的灰土寨和攀枝花村,新平街道办的石桥村,秉烈乡的舍舍和下舍舍村,红甸乡的席草寨、小六寨和糯鲊比村,马塘镇的下以切、白支革、邑木得和侬人河村。此外,还发现大沟绞社区泽言综合市场公厕污水未经任何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盘龙河中。

整改情况:2021年3月31日盘龙河综合治理项目开工以来,文山市全力推进盘龙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盘龙河城区段污染源及治理设施排查。共排查管网769公里,完成排水管道清淤143公里,完成污染源整治2385个;排查出整个工程需实施管网改造45公里,完成改造36.77公里;排查出整个工程需整治污水直排口120个,已全部完成;在排查出的截污干管和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区域新建4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和7个临时污水提升泵站,日处理能力为4400m3,已全部投入运行。通过现阶段截污控源工程的实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得到有效整治,雨污混流现象得到大幅改善,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浓度明显提高,河水倒灌现象基本消除。

盘龙河沿河村寨污水整治情况:一是将卧龙街道灰土寨和攀枝花村、新平街道石桥村纳入城镇管网(盘龙河综合治理项目),目前正在改造。二是秉烈乡舍舍和下舍舍村、红甸乡的小六寨和糯鲱比村、马塘镇下以切、白支革、侬仁河和邑木得村生活污水现阶段实施资源化利用治理,规划在今年内启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是红甸乡的席草寨已争取2021年哈电集团帮扶项目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该村生活污水已得到根本性整治。四是新平街道大沟绞社区泽言综合市场公厕建有三格式化粪池,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三)盘龙河断面水质和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不达标。1.直排盘龙河的生活污水严重超标。经审计组实地查看城区段直排河中的部分污水口,发现流出的污水发黑发臭。2020年8月通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对城区段直排河中的31个和乡(镇)的13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排出的污水进行检测,城区段31个排污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固体悬浮物均超标排放;乡(镇)的有4个(马塘镇2个、薄竹镇1个、坝心乡1个)排污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固体悬浮物超标排放。

2.监测点和抽检点的断面水质不断恶化。2021年6月初,文山州审计局委托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对盘龙河干流部分断面的水质情况进行取水检测,其检测结果为:从城区中下游三鑫建禾桥、特安呐半岛小区旁和花桥至东方红电站的水质均为劣Ⅴ类,且粪大肠菌群指标(参考指标)均为劣Ⅴ类。由于盘龙河城区段生活污水超标直排河中,导致从上游到下游水质由Ⅲ类逐渐恶化变为Ⅳ类、Ⅴ类、劣Ⅴ类。从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提供的水质检测看,除中上游卧龙大桥和盘水桥断面水质为Ⅲ类外,中下游恒丰大桥和花桥断面分别为Ⅳ类、Ⅴ类;东方红电站(省控点)断面水质从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的11个月中,水质仅有1个月为Ⅲ类达标,有7个月为Ⅳ类,有3个月为Ⅴ类。经审计实地抽查,盘龙河白石岩上寨至东方红电站一站库区段,水面生长有大量水葫芦,约85000平方米河面被完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已纳入盘龙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实施进度上文已列出。2020年5月以来,文山市组织东方红电站、市河长办等单位多次打捞水葫芦,制定了打捞方案,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累计打捞水葫芦8000余吨,目前,库区已没有成规模的水葫芦和飘浮垃圾,虽上游依然有零星顺流飘下的水葫芦,但每天即时进行清理,东方红电站一站库区已无水葫芦集聚现象。

(四)河流沿岸乱堆乱放垃圾。经审计抽查,发现开化街道办事处实小旁、卧龙街道办事处暮底河中寨、秉烈乡舍舍村、红甸乡糯鲊比村、追栗街白石岩村在沿河岸乱堆乱放垃圾,马塘镇邑木得村河堤旁建有一座生活垃圾池;秉烈乡舍舍村、红甸乡糯鲊比村、马塘镇下以切、白支革、邑木得村河流水域面有大量垃圾和淤柴漂浮。还发现文山市交通运输局在下以切村修桥停工,导致渣土堆积,堵塞河道。

整改情况:文山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实地核查,并督促涉及乡镇(街道)立即清理打捞、限时整改。截至目前,所涉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文山市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河湖库渠的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清理整治,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行动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美丽河湖。

(五)部分医院医疗废水处置设施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经审计抽查,发现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及城南院区、文山州中医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均未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审计还发现,由于文山州医院城南院区处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导致该院区医疗废水仅通过医院一级处理后就直排盘龙河。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6.1.2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规定,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及城南院区、文山州中医医院完成医疗废水处置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二、河道保护及开发利用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河道堤防上违规建房。经审计抽查,发现在新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牛头寨村旁有11户居民沿盘龙河河堤建房,占地面积1193.4平方米、建筑面积6096.3平方米;梦中水乡山庄和文山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项目筹建处(七花彩云间民族文化园项目筹建处)的房屋建在布都河河道堤防上。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9月对牛头寨村盘龙河边涉嫌违盖房屋进行调查,依法立案查处55户,5户为2008年以前建盖,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依法立案查处的55户按执法程序分别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受理21户提交的称述、申辩意见书,举行了17场(次)听证答辩会。于2020年12月向55户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限已过,行政处罚程序已完结,由于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进入行政强制程序,2020年12月23日起逐一向55户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其中有6户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书,3户要求行政复议),限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022年6月21日成立盘龙河沿岸违法建筑整治专班,重新对牛头寨村盘龙河沿岸55户违建户进行调查。至今对牛头寨村盘龙河沿岸违建户立案调查52户,经调查另3户建设时间在2008年以前建盖,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立案。

二是七花彩云间民族文化园项目筹建处于2015年11月在文山市大沟绞社区大沟绞村文船公路旁违规建盖房屋,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于2018年5月22日进行立案调查,于2019年1月8日对当事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2019年1月17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于2019年1月8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于2019年2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9年4月23日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目前,项目违法建筑当事人正在自行拆除中。

三是经调查,梦中水乡山庄于2002年12月4日建盖,经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核实认定房屋建盖时不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2022年7月7日将该案移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处理。

(二)在河道内违规种植养殖。经审计抽查,发现在盘龙河城区段灰土寨、响水桥、双龙桥、特安呐半岛小区、牛头寨村旁边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蔬菜39块、面积约180亩。发现在布都河与盘龙河交汇处(梧桐上河居侧面)河道内饲养鸡、鸭,并在河道旁建有禽舍;红甸乡席草寨村在河道内拦河养鱼。

整改情况:文山市第一时间组织河长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街道等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实地核查,对盘龙河城区段河道两岸违规种菜、饲养家禽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盘龙河城区段河岸滩涂种菜现象突出,涉及农户多,面积广,且大部分已形成了规模化种植,按先排查、后整治、再强制的步骤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先组织盘龙河城区段70家责任单位到责任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并通知乱垦乱植市民自行铲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铲除的,由责任单位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对违规开垦的河道两岸私家菜地进行铲除,遇到阻碍清理整治的,由执法人员强制铲除,并对铲除菜地河道两侧的土壤进平整,恢复河道生态景观。此次清理共出动80余家单位900余人,共清理垃圾7.8吨,铲除河岸滩涂违法种菜面积约30400平方米,通过本次整治,有效制止并改善了河道两岸乱耕乱种的不文明行为。下一步,文山市将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加大巡查宣传整治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防止河岸滩涂种菜现象死灰复燃,进一步营造爱河护河氛围,引导沿河居民自觉投入到爱护环境中来,自觉遵守市民公约,摒弃传统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建设美丽文山。

(三)违规取水。经审计抽查,发现城区盘龙河卧龙大桥旁、牛头寨旁、马塘镇白支革村,建有构筑物、设置取水点。经核实,3个取水口均未办理取水许可。

整改情况:经核查盘龙河卧龙大桥取水点为城市清洁、市政绿化用水;牛头寨取水点为取水至沟渠供当地农户农业灌溉用水;马塘镇白支革村取水点为取水口附近14户农户共同取水用于农业灌溉。2020年8月文山市印发了《文山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已将3个取水口纳入专项整治行动中,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取水单位进行整改。马塘镇白支革违规取水口已经核发取水批复文件、牛头寨违规取水口已经提交相关取水申请资料,安装计量,待取水口通过现场核验后依法办理取用水相关手续,卧龙大桥取水口取水户已编制取水许可论证,正在安装计量设施。

(四)部分电站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截至审计时,东方红电站二站、三站、四站均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

整改情况:根据2020年编制的文山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要求,由于东方红二级、东方红三级、东方红四级电站均为坝后式电站,其发电尾水均为生态流量下泄水量,不存在脱水河段故不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2021年,根据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后头看”的要求,文山市结合实际情况正组织开展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进行了修订,东方红二、三、四级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相关内容表明,电站无生态流量下泄要求,故不纳入生态流量监测系统进行考核,无需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挪用专项资金10000000元。2020年9月9日,文山市人民政府召开文山市债务风险化解专题会,决定将2020年9月1日市财政局拨给市住建局用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借给文山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归还与国金证券合作发行企业债券形成的到期本息,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9日至30日。借款至今未归还。

整改情况:文山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借款。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