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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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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20〕3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00万元)。此款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列入2020年“2340199-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收支科目。为确保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高效运行、监控到位,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强化绩效管理

结合资金下达额度和项目特性,严格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绩效监管,确保实现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直达管理

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资金下达后,请你单位及时进入直达资金监控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规范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下达项目和支持事项,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跟踪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抗疫特别国债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虚假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