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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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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拟订全市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规章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地方预算,监督指导乡镇和市属部门预算的执行、审编年度财政决策,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管理和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以及财政资金,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4)组织和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入,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5)管理全市基本建设拨款、国债资金、担保资金;办理和监督由市财政承担的全市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增加支出的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基本建设、国债资金的财务制度。

6)管理和监督全市的国内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我市的贷款;管理全市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收益。

7)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研究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会计委派制,拟订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8)指导各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监督市属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9)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及非税收入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章条例;管理全市的财政票据,加强全市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和机制建设工作;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征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制定全市的政府集中采购商品目录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对违反政府集中采购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凝心聚力、克难奋进,财政收入提质增量。2021年,面对多重减收因素,财税部门千方百计破解制约增收瓶颈,深挖税源,扩宽渠道,强化征管,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由2020年的60.1:39.9提升到2021年的 63.6:36.4 。同时,由于市委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资源盘活进度,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首次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超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综合财力76.81亿元,较2020年增长14.12亿元。财政收入的“质”、“量”明显提高。

2.优化结构、科学调度,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作为“三保”中风险地区,我们始终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多措并举兜牢“三保”底线。一是落实预算安排优先“三保”责任。预算安排时按第一顺序优先安排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保”支出。二是严把库款清算优先“三保”支出关口。建立财政库款和“三保”支出监控机制,强化“三保”风险排查和研判预警,牢牢把住每月工资发放前“关库蓄水”的口子,守住“三保”底线。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资金优先“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执行率达100%。

3.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打开专债申报通道。2021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切实履行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成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专班,强化债务化解组织领导,制定了《文山市2021年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文山市降低债务风险预警等级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纳入政府2021年度十项重点工作督查抓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全力破解债务制约,降低债务风险等级目标基本锁定,债务率逐年降低,打开专债项目申报通道。

4.党建引领、建章立制,国企改革成效明显。坚持党对国企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架构,健全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12月底,市属国企资产总额236.01亿元,比上年增加30.48亿元;负债总额138.83亿元,比上年增加8.09亿元;所有者权益97.27亿元,比上年增加22.49亿元。

5.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惠企利民,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执行新增减税降费1370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费4629万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降费280万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降费216.7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123.75万元,减免政府性基金9项5295.48万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和民营企业欠款。筹措资金清算中小企业账款4299万元,涉及18家施工单位的135个项目;拨付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6000万元。三是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争取农业转移支付资金28741.25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加大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投入教育、体育事业支出15611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6%,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五是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企业会计财务检查;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对部分重大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文山市财政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1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报告、文件、综合性文稿材料的草拟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综合与政策研究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三)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市级预算公开工作。拟订全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市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建立市级财政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所业务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旬报、月报等财政收支数据的统计上报。汇总上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市级预算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党群、政法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政财务制度。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拟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职责。负责全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

(六)科教和文化股。承担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的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工作。拟订教育体育、科学、文化旅游等部门(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市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建议。贯彻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对上级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市级储备粮食购、销、存的情况。

(八)农业农村股。拟订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整合使用管理财政涉农资金。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十)会计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代理记账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一)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制定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股。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管理政府采购网站。拟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监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运行。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申请等有关工作。依法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接受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十三)债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规范的市级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成本。

(十四)金融管理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承办市内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期货等)及企业上市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退出等相关工作。负责投融资平台建设。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收集、汇总,做好金融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制定全市金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会同监管部门制定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措施,查处和打击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十五)资产和企业管理股。监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组织起草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题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帮助民营企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本股室指标文件处理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对接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科、投资合作科工作。

(十六)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工委日常运转工作和对外接待、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好政治和业务学习及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抓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及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党组织的派单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及考核;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及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股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考核管理股。负责企业市级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定工作;负责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设定,工资总额年度预算审核;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题报告;负责本股室指标文件处理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对接州财政局国有企业统计考核科、资产管理科工作。

(十八)教育发展股。工作职责:负责市级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负责审核国有企业改制、组建和重组等方案;负责协调处理所监管企业兼并、收购、融资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的规划发展工作;协调指导法律事务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本股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对接州财政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企业规划管理科、投资合作科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13,31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4,046.27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265.65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39,193,077.11元对比减少77.45%。主要原因分析是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7,572,433.65元(原因是账户撤并后属于全市资产管理涉及的费用从本部门财务列支增加支出)。(2)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71,931.63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927.29元,占总支出的67.79%;项目支出3,824,004.34元,占总支出的32.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43,191,919.32元对比减少72.5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7,572,433.65元(原因是账户撤并后属于全市资产管理涉及的费用从本部门财务列支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财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04,703.22元。与上年的7,918,726.00元对比增加1.0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补交了2021年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7660.33元,占基本支出的8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7042.89元,占基本支出的1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财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4,004.34元。与上年的35,143,386.22元对比减少了减少89.1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7,572,433.65元(原因是账户撤并后属于全市资产管理涉及的费用从本部门财务列支增加支出),其中:文市财行〔2020〕64号原文山糖厂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相关税费25,813,000元;文市财行〔2020〕90号出售瑞民、惠民家园商铺相关税费1,759,4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市财行〔2021〕90号全市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56,700元;(2)文市财行〔2021〕6号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工作,补助资金支出188,200元;(3)文市财行〔2020〕104号日常办公,经费支出199,000元;(4)文市财行〔2020〕90号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69,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5,05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的43,124,322.22元对比减少72.5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7,572,433.65元(原因是账户撤并后属于全市资产管理涉及的费用从本部门财务列支增加支出),其中:文市财行〔2020〕64号原文山糖厂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相关税费25,813,000元;文市财行〔2020〕90号出售瑞民、惠民家园商铺相关税费1,759,4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市财行〔2021〕90号全市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56,700元;(2)文市财行〔2021〕6号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工作,补助资金支出188,200元;(3)文市财行〔2020〕104号日常办公,经费支出199,000元;(4)文市财行〔2020〕90号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69,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8,77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1%。主要用于:财政事务9,070,449.5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4,9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6,85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74,04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88,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0,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000元,支出决算为32,182.87元,完成预算的2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31,366.87元,完成预算的44.8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000元,支出决算为816元,完成预算的1.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541.41元,增长7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725.41元,增长6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6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公务接待2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66.87元,占97.46%;公务接待费支出816元,占2.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66.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366.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财政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392.89元,与上年的1,011,882.00元对比减少17.6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367,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31.35元、福利费110,400.00元、工会经费73,409.00元、差旅费51,895.35元、办公费26,506.84元、邮电费24,18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66.87元、培训费2040元、电费8,109.48元、水费2,326.8元、公务接待费816元、办公设备购置16,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市财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2,538,654.07元,其中,流动资产840,196.95元,固定资产净值6,048,2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5,650,188.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5,926,315.8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7,661.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12,842.16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2,075,626.9元);固定资产因折旧减少451,642.01元,无形资产因摊销减少423,177.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03平方米,账面原值430,15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4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38654.07

840196.95

6048268.3

5450906.41

597361.89

0

5650188.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文山市财政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8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