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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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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文艺宣传,积极发挥窗口作用;搜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挖掘民族民间艺术素材,创作艺术精品,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创作演出优秀歌舞及舞台艺术作品,大力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文艺下乡、艺术交流,活跃城乡人民文化生活;做好艺术普及推广,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指令性大型节庆及对外文化交流等重要演出任务;传承和弘扬文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每年为市民服务的广场宣传演出;送戏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为市内文化活动提供服务,为基层进行文艺辅导和人才的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种演出等活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自己办公区域、责任区域卫生清洁保洁,积极参与到全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局机关开展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参与盘龙河责任段河道清理、市法院对面路段路域整治、民族文化中心周边卫生清扫等卫生清洁保洁工作,主动参与卫生监督工作,为文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作出应有的贡献。

3.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为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文娱生活,振奋农民群众时代风貌,充分发挥文化宣传阵地优势,展演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为民服务活动。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送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进万家”“文化三下乡”“文化惠民”“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卫生”等的主题文艺演出活动,开展文艺演出进军营、文化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活动,把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送下乡,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完成各类演出活动和送戏下乡任务29场次,观众达3.4万人次。其中大部分演出都是在城区街道办开展,主要开展了爱国卫生、创文明城市、我们的节日、民族团结进步等文艺宣传活动;参加了2021“爱上云南”上海豫园云南文化旅游周活动;成功协调、组织、导演了文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暨“永远跟党走”主题晚会等。

4.加大文艺创作演出力度,努力打造我市文艺精品

为传承和弘扬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保留民族文化、打造宣传我中心创作的文艺精品,认真抓好歌舞、戏剧、小品的创作演出。新创作了作品《最后的光》《彝鼓·传魂》《奢滴奢嘎》参加文山州第三届“七花杯”文艺汇演并均获“七花奖”。精心打造了舞蹈《水头浣歌》,并入选参加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昆明举办的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活动;积极选送舞蹈作品《水头浣歌》《彝鼓·传魂》参加中国舞蹈“荷花奖”评选;《彝鼓·传魂》参加第十二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优秀奖”;完成文山州“扫黄打非”主题晚会创作、排练、演出宣传。

5.抓好安全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环境

展演中心始终牢记“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工作。

5.1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单位与干部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

5.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每月政治学习时间,适时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3加强驻村队员关心关爱。为了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成员安全和保障工作,展演中心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深入开展驻村队员安全教育、组织队员体检、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切实加强驻村队员关心关爱,激发了驻村队员的干事动力。

5.4加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对全部责任区域定期进行防疫消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创作室、舞美灯光音响室、声乐演出队、舞蹈演出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640,5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0,594.1元,占总收入的92.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0,000元,占总收入的7.09%。与上年的5,781,618.15元对比,减少141,024.05元,减少比例为2.44%,主要原因:我单位于2021年减少2名在职人员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526,343.09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343.09元,占总支出的97.7%;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5,135,720.75元对比,增加了1,390,622.34元,增长比例为27.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增加公务之家摆渡盘费、能源统计服务费、微信平台服务相关费的支出,以及新剧(节)目拍摄及制作相关费用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6,343.09元。与上年的5,135,720.75元对比,增加了1,240,622.34元,增长比例为24.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增加公务之家摆渡盘费、能源统计服务费、微信平台服务相关费的支出,以及新剧(节)目拍摄及制作相关费用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1,71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4,626.96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元。与上年的0元对比,增加了1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增加了文市族发〔202110号壮族舞蹈《水头浣歌》文化保护项目资金支出我单位于2021年精心打造了舞蹈《水头浣歌》,并入选参加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昆明举办的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且《水头浣歌》《彝鼓·传魂》参加中国舞蹈“荷花奖”评选;《彝鼓·传魂》参加第十二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优秀奖”;完成文山州“扫黄打非”主题晚会创作、排练、演出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0,976.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与上年的5,019,888.75元对比,增加了1,121,087.27元,增长比例为22.33%,主要原因是补缴2020年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04,28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362,926.50元,“津贴补贴”支出693,988.00元,“奖金”支出608,0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1,249,993.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92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920.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7,29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34,39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9,56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3,333.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44,47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951,59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362,926.50元,津贴补贴支出693,988.00 元,奖金支出608,000.00元,绩效工资支出1,249,99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920.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34,39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9,56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3,333.99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44,473.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5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742.61元,印刷费支出202.20元,手续费支出0元,水费支出0元,电费支出0元,邮电费支出1,789.94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元,差旅费支出38,035.53元,维修(护)费支出0元,会议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劳务费支出33,203.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6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9,575.68元,福利费支出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50.9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 元。主要用于离休费0元,奖励金支出12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21年和2020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264,049.53元,其中,流动资产117,094.53元,固定资产1,146,955.0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5,71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未发生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价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价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4049.53

117094.53

1146955.00

0

0

0

1146955.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