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文山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文山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通过税务部门内部网站发布信息92条,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条,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18条。借助新闻媒体渠道,在人民网、新华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28篇,在试听文山、第一文山等地方性媒体发布稿件4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文山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对公开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做到信息公开有记录、可跟踪。
(四)平台建设情况。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QQ、电话、短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最新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鼓励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未收到群众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2 |
4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23 |
38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186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43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文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思想站位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三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通力配合,促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各部门熟悉掌握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准确界定“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标识属性,切实做好公开工作。三是以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办公室负责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各业务部门明确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专门负责承办本部门职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项涉税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文山市税务局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认真对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一)认真落实用权公开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编写《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文山市税务局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并均通过税务部门内部网站进行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以及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相关规定。2020年度,文山市税务局未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重大税务行政决策需公众参与事项。
三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和文山市政府要求,组织编制《文山市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报文山市政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统一公开发布。
(二)加强政策落实服务“六稳”“六保”
一是坚持“点线面”结合,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辅导覆盖面。针对文山市疫情期间重点物资生产和保供企业,通过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确保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关注“非常文山”和“视听文山”等新闻媒体的捐赠信息报道,同时积极与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民政部门等第三方联系,获取支持新冠防疫物资捐赠清册,对涉及捐赠的企业,通过微信视频进行零接触“一对一”的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企QQ平台、税企政策分享微信群、税企短信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发送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政策宣传面。2020年,通过纳税人学堂、一对一辅导、电话辅导、短信平台、税企QQ群、微信群等多种辅导方式,共辅导小规模纳税人33700余户,一般纳税人1831户。
二是强化内部培训,提升税务干部政策辅导能力。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线上学习培训,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充分利用数字人事、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政策业务培训,帮助干部提高政策理解和咨询辅导能力,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展“非接触式”办税业务专题培训,帮助税务干部全面熟悉掌握“非接触式”办税具体操作,切实提升服务纳税人的能力。
三是借助网络新媒体,强化政策效应宣传。密切跟踪各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及时展现税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成果。2020年累计在人民网、新华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8篇,在视听文山、第一文山等地方性媒体上发布稿件4篇。
(三)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全面推进税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依申请事项,及时公布服务指南和相关文书、材料、表格范本,免费供群众下载使用。
二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税务局、邮寄服务、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全面落实5大类9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动态公开税费服务指南,推进办税缴费更加透明便捷。
三是认真开展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及时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建立差评回访整改机制,对差评和投诉评价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进行回访核实,确保纳税人意见全面落实,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
四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共享,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等外,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将税收征收、政府性基金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务行政许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网上纳税人学堂、涉税中介服务、发票真伪鉴定、税务行政复议等税费信息共享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对公开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定期更新税务部门内部网站内容,积极制作微信公众号文章并向上级报送,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2020年,文山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建议提案办理事项,无自主设立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五)压实责任有效推进政务公开
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2020年11月11日,由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2月4日,由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对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