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名称
文山市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2621015212807E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李在敏
主管部门
资金管理方式
全额拨款
机构地址
文山市城南大沟绞村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彭正琼,3051887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依据
备 注
诉讼费
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
一、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
①不超过1万元
50
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2.50%
③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2%
④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1.50%
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⑥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0.90%
⑦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0.80%
⑧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0.70%
⑨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0.60%
⑩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0.50%
2、非财产案件
①离婚案件
50-300
②侵害姓名、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100-500
③其他非财产案件
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