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一期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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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2020年白酒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对文山市登记在册的白酒小作坊及部分餐饮环节的散装白酒、自泡酒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况家酒坊生产的包谷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日期:2020年11月2日,样品名称:包谷酒,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日,抽样单编号:YNBJ205326010003,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2020年12月9日,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况家酒坊开展现场检查,经查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况家酒坊生产该批次包谷酒300千克,销售300千克。

(三)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况家酒坊主动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由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二、文山市西华路李氏酸汤牛味馆经营的包谷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日期:2020年11月3日,样品名称:包谷酒,购进日期2020年8月3日,抽样单编号:YNBJ205326010013,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2021年2月24日,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文山市西华路李氏酸汤牛味馆开展现场检查,经查文山市西华路李氏酸汤牛味馆购进该批次包谷酒8千克,销售8千克。

(三)文山市西华路李氏酸汤牛味馆主动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由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