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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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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办发〔2020〕14号)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城区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符合“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有空缺学位学校招收其他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空缺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空缺数时,直接录取。

三、招生对象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州幼儿园面向全州招生;市一幼、市二幼、市四幼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幼儿。

小学:招收户籍地、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户籍地、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

四、服务区划分原则

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区域人口分布情况,按道路和河流为界划分服务区;城区初中招生服务区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区域人口分布情况,按行政村(社区)划分服务区;农村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招生,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农村初中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划定招生服务区,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适龄少年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到指定学校入学。

五、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选择对应学校(幼儿园)进行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六、招生批(轮)次

(一)城区招生批(轮)次

第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7月23日上午9:00—7月26日上午8:59。确认录取时间:7月28日下午5:00前。

第二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三轮)。第一轮(招收“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9:00—8月1日上午8:59。确认录取时间:8月4日下午5:00前;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三个街道户籍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8月6日下午4:59;录取确认时间:8月8日下午5:00前;第三轮(学位空缺学校招生)。报名时间:8月9日上午9:00—8月10日下午4:59;录取确认时间:8月12日下午5:00前。

第三批(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报名时间:8月13日上午9:00—8月16日上午8:59(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8月19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农村招生轮次

第一轮(两个一致享受优先招生政策)。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9:00—8月1日上午8:59;审核时间:8月1日上午9:00—8月4日下午5:00。8月4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8月6日下午4:59;审核时间:8月7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5:00。

七、材料验证

(一)义务教育阶段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2.拆迁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

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预防接种证。

八、关键词诠释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

统筹调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九、惠民利民举措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周边建设居住情况、交通状况、学校容量、人口密度等因素,对学校学位进行测算,保障随迁子女100%入学。

十、招生变化说明

(一)将城区公办幼儿园(含州幼)纳入全市招生报名系统管理,实行摇号招生。

(二)将“两个统一”更改为“两个一致”,更准确识别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掐断了以往部分家长多处购房择校的可能。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变化。市一中(卧龙校区)招生班级增加至10个班,招生范围增加龙海社区(原四中招生范围),文新社区(原市一初北校区招生范围),螺峰社区(原四中招生范围);市二小少招生4个班级,同时缩小招生范围,将原招生范围普新公寓、金马国际、普新汽配城等小区划给市一小新闻路校区招生。

(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变化。一是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增加一轮(即第二轮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招收三个街道户籍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解决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二是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轮只招生“两个一致”和政策优先招生对象。“两个一致”和政策优先招生对象招生结束后,还有空缺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第三轮招生。当报名人数未超过空缺学位数时,全部招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时,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