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

信息来源:文山市工信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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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文市政办发〔20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1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3号)《云南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保供预案》(云商市〔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二、目标任务

预防和消除市场价格波动不利影响,在全市范围内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时保障在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满足全市居民日常基本生活所需,维护正常社会和经济发展秩序。

三、主要内容

《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内容由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领导机构及职责、工作要求、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防控、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十一个部分组成。

(一)适用范围。明确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对工作。

(二)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1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3号)《云南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保供预案》(云商市〔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三)工作原则。坚持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四)领导机构及职责。该部分由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三部分组成。

(五)工作要求。该部分由“统一指挥,加强协调”、“职责明确,处置及时”、“合理处置,依法行政”三个部分组成。

(六)监测。该部分由建立监测系统、商品监测范围、监测企业、监测指标四部分组成。

(七)预警。该部分由建立预警系统和预警等级两部分组成。

(八)应急准备和防控。该部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急防控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防控工作。

(九)报告与通报。该部分由报告责任、报告时限、信息专报、信息通报四个部分组成。

(十)应急响应。该部分由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处置三个部分组成。

(十一)应急保障。该部分由完善储备、责任追究两部分。

四、涉及范围

检测和调控措施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生活必需品市场及相关的批发、零售、交通物流等行业,涉及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工信商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局、城乡综合执法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供排水总公司、南方电网文山分公司、文山云投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

五、执行标准

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时,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和处置,充分保障群众对生活必需品的基本需要。

六、注意事项

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落实《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要求,自觉服从领导小组调度,配合工作组牵头单位安排,强化沟通协调,采取有效举措,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市场主体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应急保障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落实检测预警责任,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控,确保预警响应及时,综合运用行政、市场、舆论等调节手段,稳定市场供应。要做好应对疫情、重大节日、动物疫病等因素引起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突发性上涨准备,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七、关键词诠释

生活必需品:衣、食、住、行,一是随时要消耗掉的,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卫生、日用等;二是可以长期保有的,如衣物、家具等;三是可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四是可供置换临时租用的住所。

异常波动:异常波动即某地CPI 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与预期不符的变化趋势,会给国家经济安全运行及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压力。如果遇到了异常波动,国家、省政府要出台稳定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

八、惠民利民举措

在紧急情况下,由各有关部门及时寻找大米、面粉、肉类、素菜、食用油等货源,必要时协调调运周边县(市)货源或请求投放州级、省级储备粮油,协调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和指导各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实施生活必需品供应投放,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物资及时足量供应。维护市场秩序,查处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