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文山市贯彻落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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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贯彻落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经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

(一)国家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2018年以来,我国汽车迎来产销量下滑拐点,2019年下滑趋势明显。2020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3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促进汽车消费,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二)我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迫切需要。云南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能源资源和区位等独特优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当前,我省北汽、东风云汽、江铃等整车项目已经建成,已投入批量生产;云南五龙、航天神州等项目正在进行搬迁新建,力帆骏马和一汽红塔正在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发展。未来3-5年,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能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扩大市场消费,对当前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2020年11月2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20〕126号

二、目标任务

一是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二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强调“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3个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

(一)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明确要求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明确加大推广应用支持力度,2020-2021年,省财政对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和引导个人购买使用量给予奖励。明确从创新换电服务商业模式、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辨识度等方面,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认知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

(二)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明确以主城区、三七产业园区和绿色铝产业基地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市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等措施。明确从停车费、充电服务费等方面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明确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监管的公共充电桩给予补贴,有关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

四、如何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发挥市级的主体责任。《政策措施》在明确市级政策的同时,在第9条要求“明确促进本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在第三条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文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分别由市工信商务局和发改局牵头抓好工作落实。

(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文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推广应用重点部门强化工作会商协调,定期不定期研究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