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2021〕13号
周开祥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第70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关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到实地调查落实,此项目已修建完成。1.改造石洞门原村委会会议室更换瓦片和粉刷墙体投入资金3.8万元;2杉木寨村内道路硬化340米投入资金5.6万元,活动室地板硬化2.8万元;3、发土基村内道路硬化787米投入资金16.77万元。共投入28.97万元,已支付7.5万元,拖欠施工方21.17万元要求帮助解决。但由于市级财力困难,今年已不能补助解决,争取下年市级财力帮助解决。
感谢你们对文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