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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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教体函〔2021〕132号


陈树梅代表:

您在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学校关于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及保险问题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建议作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市办通〔2021〕22号)要求,调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勤人员指标数,市教育体育局遵循减员、提质、增资、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学校开展改革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工勤人员总数从1853人(含小时工)调减到1001人,其中:安保人员从413人调减到293人,食堂工勤人员从868人调减到608人,宿舍管理人员从572人调减到100人。截至2021年3月15日,全市共解聘工勤人员852人。目前,已初步完成阶段性工勤人员的解聘工作。针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缴纳2021年医疗保险费用工勤人员的投保情况进行及时排查,通过超征期征收的方式,完成符合补缴条件的160名工勤人员医保费用的补缴工作,确保解聘人员的医疗保险不断保,能够正常报销医疗费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截至今年2月底,学校工勤人员(含解聘、在聘)2020年1至4月、8月的工资和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共19个月)的保险仍未进行清算,涉及资金2467万元。虽然此类工勤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已由市财政局将额度下达给相关学校,但是因市级财力原因,迟迟没有开放额度进行清算解决;学校1001名工勤人员工资和保险仍未正常发放,尽管5月21日已经筹措资金3603600元,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发放了在聘的1001名工勤人员2021年3至4月份的工资,但是保险仍然没有按月缴纳,造成了拖欠;自2019年8月份以来,工勤人员社会保险一直未缴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工勤人员生病就医无法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特别是在州级及以上医院看病时,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进行垫付,给本来工资就比较低的工勤人员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截至5月6日,全市共涉及19所学校58人,总共垫付261147.04元。

工勤人员在工资较低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坚持在岗,主要原因是看重学校帮其缴纳养老保险,在退休后达到标准的,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因为一直没有开放额度清算社会保险,导致工勤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能按时缴纳。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解除合同的工勤人员无法按照规定领取退休金和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对接协调市财政局、报请市人民政府优先考虑教育系统的实际困难和面临的高风险,尽快筹措资金,开放已下达各学校的资金额度,清算工勤人员(含解聘、在聘)的工资,特别是为其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和维护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减少维稳风险和应诉风险。二是积极协调城乡投公司,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尽快协商完善并签订《文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府购买后勤服务框架协议》,完成购买服务,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开展。三是继续抓好工勤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综治维稳工作,耐心听取工勤人员诉求,深入学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最大限度取得工勤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严防集体维权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维护全市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感谢您对文山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