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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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1〕146号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1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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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81号)和《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教体联〔2020〕21号)要求,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整合各类学习资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着力构建开放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与推动作用,将社区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二)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立足文山市实际,结合乡镇(街道)人文历史、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状况,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社区教育特色发展。

(三)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培育多元主体,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扩大资源供给,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社区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形成文山市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明确社区教育机构职责。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络。市级依托市职业高级中学设立社区教育学院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负责课程开发、教学示范等工作,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设立社区教育学校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社区(村)教育学习中心的工作;社区(村)依托村完全小学设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负责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社区教育服务。

(二)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和管理。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中心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配备一定数量从事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广泛吸纳社会各行各业人才服务社区教育,组建社区教育专家库。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主动服务社区教育工作,并将教师、科技人员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计入工作量,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社会各类人员参与社区教育志愿者工作。

(三)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素材。积极组织社区居民注册云南省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参加网上学习的人数和比例。开放各级各类学校现有教育资源,为社区居民开设适应学习需求的课程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共享社会资源,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科普e站等机构的社区教育功能及与社区教育机构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举办或参与社区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共享机制。

(四)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丰富的培训内容。对于老年人,提供智能机的应用、养生保健等教育活动,持续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对于青少年,提供公民素质、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等教育,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教育和科普资源,开展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对于广大居民,为“新市民”“新型职业农民”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科学生活、安全健康、职业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面向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治、文明生活、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重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各类残疾人的培训服务。

(五)联系本地区实际,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各社区要开发、引进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的本土化课程。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文山市社区教育委员会

主  任:程  伟 副市长

副主任: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邓红英 市民政局局长

        雷   斌 市科技局局长

        李   婵 市财政局局长

        江   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庆刚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艺霖 团市委书记

        张朝慧 市科协主席

        蔡自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   彬 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杨光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自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教育体育局依托文山市职业高级中学设立社区教育学院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负责课程开发、教学示范等工作;将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对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设立社区教育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工作。市民政局把社区教育作为乡镇(街道)管理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市财政局结合实际,逐步加大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支撑。市科技局、市科协将《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以及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创建科普示范社区和社区科普大学。团市委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投身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步骤

(一)建立市级管理机构并挂牌(2021年3月—2021年4月)。根据《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等八部门转发云南省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程序申报并设立文山市社区教育学院和文山市老年开放学习中心,组建市级管理机构,制定《文山市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并挂牌(2021年5月—2021年12月)。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设立社区教育学校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工作,明确人员责任,建立社区教育会议制度。

(三)建立社区(村委会)管理机构并挂牌(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区(村委会)设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和老年开放学习中心,依托当地小学或村级成技校等资源成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负责整合学校、公园、广场等各类资源作为就近便捷的居民学习场所,开展社区教育,举办各种文化教育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生活。

(四)总结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全面总结近两年开展的社区教育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并进行推广,不断提高社区教育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将社区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投入,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和支持各类办学主体参与或举办社区教育。

(三)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科学制订社区教育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汇总统计上报制度。建立社会第三方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的测评。

(四)推进学习成果积累转换。建立完善居民学习成果存储、认定、积累与转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居民个人终身学习档案,逐步实现学习成果存储、积累、认证和转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五)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大对社区教育的宣传报道力度。坚持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遴选表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图文解读】《文山市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