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山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办发〔2020〕14号)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坚持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报名事宜请到相应幼儿园咨询办理)。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州幼儿园450人,市第一幼儿园315人,市第二幼儿园135人,市第四幼儿园135人。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 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州幼儿园面向全州招生;市一幼、市二幼、市四幼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幼儿。
(四)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选择“城区报名”,再选择“公办幼儿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五)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6日上午8:59。
(六)公办幼儿园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到幼儿园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27日—7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幼儿园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幼儿园公示要求,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园资格。
(七)优先招生对象。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州有关政策性照顾生。
(八)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
3.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按照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两个一致”原则。“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未能进入服务区学校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家长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符合“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实后,根据学校可容纳学生数统筹安排入学,但不提供择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方式、公开入学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少年。
5.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初中: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非3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学校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
(1)小学计划招生6450人。
实验小学600人,实验小学东校区360人,实验小学北校区420人,思源实验学校240人,市一小600人,市一小新闻路校区480人(暂借读于市二中),市二小240人,市三小360人,市四小480人,市五小480人,市七小360人,市八小480人,市十一小330人,市十二小360人,市十三小240人,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240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100人,大沟绞小学50人,大石洞小学30人。
(2)初中计划招生5535人。
公办学校招生4675人。市一初660人,市一初北校区880人,市一中卧龙校区550人,市二中420人,市三中660人,市四中770人,思源实验学校385人,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初中部300人,州体中50人。
民办学校招生860人(大同中学860人,全部招收文山市六年级学籍毕业学生)。
3.服务区划分
(1)小学招生服务区
实验小学:招收城投春天→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含在水一方)→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城南客运站→得胜家装建材广场→海威尔小区→瑞禾路与凯旋路交叉路口→敖家花园→恒丰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永通电子城→州财政局→瑞禾路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州中医院(红绿灯)→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含A区)→沿团田村旁市政道路→水墨福邸→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东校区:招收北郊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线务站)→沿东文路至原市皮防站→州建筑公司→省地质二队→沿文华路至长虹桥→和谐世界城→沿望华路至原州医院二院→沿安平东路至半山领秀→东文路路口(线务站)片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北校区:招收石灰窑→沿文天线至凤凰路路口→沿凤凰路至中天世纪→卧龙桥→沿盘龙河至硅谷龙庭小区(爱乐祺早教中心)→沿龙海路至沁春园→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石灰窑的适龄儿童。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市思源实验学校→畅林苑→经腾龙北路至盘龙河→朗月湾→藤子寨→沿盘龙河至州人民医院城南院区→经腾龙北路至文都线联络线→沿文都线交西沙线→沿西沙线至大里普村→市思源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招收同心桥→沿盘龙河至琵琶岛→沿望华路至光大购物中心→新华书城→中和商城→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七花大厦)→沿开化中路至惠祥大厦→同心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新闻路校区:招收上(下)瓦窑→沿安平东路至盘水桥→沿盘龙河至普新公寓→沿文新路至凤凰路口→沿凤凰路至龙福一苑小区→龙福二苑小区→沿七花南路至市水务大楼→州供销社→盛禾峰度→沿东山脚至上(下)瓦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二小:招收市二小→龙井路与螺峰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秀峰路交叉路口→南方电网秀峰路营业厅→沿文新西路交开化中路→沿开化中路至盛阳花园→沿安平西路至三鑫花鸟市场→沿文新路至市人民医院普阳路院区→千赋酒店→沿盘龙河至同心桥→沿开化中路至蓝天集团→沿东风路至市二小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三小:招收长虹桥→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沿开化中路至州人民医院→民族体育馆→建禾桥→沿盘龙河至恒丰桥→恒丰农贸市场→沿瑞禾路抵东山脚→沿东山脚至建禾东路路口→沿建禾东路至凯旋门→州电力公司→州供电所→长虹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四小:招收电力小区→沿秀峰路至龙井路交叉路口→绿色佳园→沿龙井路至金地相府→沿开化中路至州复烤厂→沿安平西路至华宇卧龙府→沿凤凰路至凤凰铭座→沿七花南路至七花北路与龙海路交叉路口→沿龙海路至公安大厦→沿开化北路至金石路(州检察院)→沿金石路至西华路(抵西山脚)→沿西华路至电力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五小:招收卧龙桥→大景晟世→沿凤凰路至金石路路口→金玉名园小区→永园小区→圆秀园小区→金石小区→文山天瑞医院→沿开化北路至七花广场→沿龙海路至华宇时代→诗达酒店→沿七花南路至龙福三苑→望龙苑→碧翠园→沿东山脚至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湾子寨→七都水韵→金阁文华园→沿盘龙河至卧龙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七小:招收响水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州交通运输局→州电信大楼→沿瑞禾路至健民路路口→华锡酒店→市消防大队抵西山脚至西华公园→大千酒店→沿西山路至响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含西山、红石岩自然村片区,不含喜得冲)。
市八小:招收瑞禾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沿东文路至亚太车城→庄子田村→沿文天线至州委党校→市三中→旧平坝→沿盘龙河至名宴酒店→沿泰康西路至凯旋路→州农业科学院→凯旋路与瑞禾路交叉路口(皇庭酒店)→沿瑞禾路至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片区的适龄儿童(其他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旗社区、新平社区)。
市十一小:招收平文公路与文天线交叉路口至西华路与金石路交叉路口(抵西山脚)→沿金石路至州交警支队→建设家园→文新小区→明德郡园→沿凤凰路至文天线交叉路口→文天线与平文公路交叉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二小:招收西华路与秀峰路交叉路口→沿秀峰路至州一中→龙井路路口→沿龙井路至东风路交开化中路→炬隆万商汇→三鑫开化商贸城→建禾桥→沿盘龙河至响水桥→沿西山路至西华公园→沿西华路至秀峰路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小:招收祥民家园、小沟绞、窑上、小石洞、老保黑、花桥、长者、鱼寨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招收居住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新平街道中心小学:招收泰民家园→沿振兴南路至南城之心→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A区红绿灯路口(不含亚龙都市A区)→沿团田村旁市政道路至清林阁→泰民家园的适龄儿童(含喜得冲、落水洞,划给实小招生范围的除外)。
大沟绞小学:招收大沟绞片区的适龄儿童。
大石洞小学:招收大石洞片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服务区
市一初:招收居住地在大兴社区、沙坝社区、禾木社区、永通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高登社区、桃源社区、石灰窑社区、大以古社区、凤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中卧龙校区:招收居住地在卧龙社区、文新社区、龙海社区、螺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二中:招收居住地在振华社区、兴隆社区、梁子社区、北桥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三中:招收居住地在新平社区、新安社区、学映社区、祥民社区、迷洒社区、红旗社区、大沟绞社区、高末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四中:招收居住地在七花社区、文昌社区、攀枝花社区、塘子寨社区、白沙坡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居住地在干河社区、西山社区、盘龙社区、里布嘎社区、腾龙社区、秀峰社区、铜厂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初中部:招收居住地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的适龄少年。
大同中学(民办学校):招收文山市六年级学籍毕业学生。
4.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选择“城区报名”,再分别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公办初中报名”“民办初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①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有房”进行网上填报(属于回迁安置的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原服务区学校),上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等证件照片。②户籍在文山市,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无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簿、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③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选择“非文山户籍购房”或“非文山户籍租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
5.招生时间
(1)民办学校招生(大同中学)。
报名时间:7月23日上午9:00—7月26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26日上午9:00—7月26日下午5:00;录取确认时间:7月28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27日—28日按照规定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公办学校优先招生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系统将自动清除报名信息,若需在文山市其他学校入学,须重新登录系统进入公办学校招生报名。
(2)公办学校招生。
第一轮(招收“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9:00—8月1日上午8:59;审核时间:8月1日上午9:00—8月3日上午8:59(8月3日12:00前各招生学校在大门公示栏公示初审结果);符合“两个一致”但因超过招生计划数未能进入服务区学校的,由学校审核并于8月3日上午11:00前将名单报到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现场验证时间:初审通过者(含市教育体育局统筹人员)于8月4日下午5:00前(申请人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通知)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到相应学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按照要求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轮优先入学资格。8月4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招收三个街道户籍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8月6日下午4:59;审核时间:8月6日下午5:00—8月7日上午9:00。录取确认时间:8月8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时,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进入第三轮报名。
第三轮(学位空缺学校招生)。报名时间:8月9日上午9:00—8月10日下午4:59;审核时间:8月10日下午5:00—8月11日上午9:00。录取确认时间:8月12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系统将自动清除报名信息,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3)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8月13日上午9:00—8月16日上午8:59(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8月19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8月19日下午5:00前在相应阶段任意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于8月20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6.所需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2)拆迁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
(4)注意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文山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伟 副市长
副组长:严亚楠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蔡自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蔡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3.市住房管理中心。严格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抵押证明或回迁户房屋拆迁的有关证明材料。
4.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7月13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规范入学手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根据报名注册情况,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以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统一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一律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其他年级原则上不办理相互转学手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如双胞胎)需要同时入学的,电脑随机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审核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
(二)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各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城区及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随迁人员子女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市五小旁)
咨询电话:0876—214330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文山城区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
处室 |
联系电话 |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 |
教务处 |
3062810 |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 |
教务处 |
3062818 |
文山市第二中学 |
教务处 |
3062029 |
文山市第三中学 |
教务处 |
2623185 |
文山市第四中学 |
教务处 |
3062588 |
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 |
教务处 |
2129611 |
文山实验小学 |
党政办 |
3060077 |
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 |
党政办 |
3050666 |
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 |
党政办 |
3051186 |
文山市第一小学 |
教务处 |
3062002 |
文山市第一小学新闻路校区 |
教务处 |
3062002 |
文山市第二小学 |
教务处 |
3062722 |
文山市第三小学 |
教务处 |
3062620 |
文山市第四小学 |
教务处 |
2183243 |
文山市第五小学 |
教务处 |
3062665 |
文山市第七小学 |
教务处 |
3051655 |
文山市第八小学 |
教务处 |
2610797 |
卧龙街道中心学校(十一小) |
教务处 |
3051585 |
开化街道中心学校(十二小) |
教务处 |
3062715 |
新平街道中心学校(十三小) |
教务处 |
2622580 |
文山市第一中学卧龙校区 |
招考办 |
3060927 |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 |
徐老师 |
18468293251 |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初中部 |
张老师 |
13577689498 |
文山州体中 |
教务处 |
3037559 |
文山大同中学 |
教务处 |
2142379 |
文山州幼儿园 |
保教处 |
2138195 |
文山市第一幼儿园 |
保教处 |
3050229 |
文山市第二幼儿园 |
保教处 |
3061295 |
文山市第四幼儿园 |
保教处 |
3061306 |
文山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招生,各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划定,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农村小学服务区按原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初中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划定招生服务区,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少年。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适龄少年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到指定学校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时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年级直升制度,即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只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要安排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乡(镇)、街道学校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进行就学情况跟踪,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户子女按时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
初中:学校服务区内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不限。
(二)报名方式
家长委托学校代录或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选择“农村报名”,再分别选择“农村小学报名”“农村初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三)招生时间
第一轮(“两个一致”享受优先招生政策)。报名时间:7月29日上午9:00—8月1日上午8:59;审核时间:8月1日上午9:00—8月4日下午5:00。8月4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9:00—8月6日下午4:59;审核时间:8月7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5:00。
(四)报名上传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申请者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文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等证件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并提供在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等证件照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严亚楠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蔡自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蔡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本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分片挂钩到各村委会(社区),要全面核实辍学、流动学生的去向,做好辍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依法动员学生重返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落实“三签、三送、三交”工作制度。“三签”: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三层签订协议,按协议要求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到服务区学校入学。“三送”:即政府送入学通知书入户、送义务教育法上门、送“两免一补”政策到家。“三交”:即六年级班主任向七年级班主任交档案、交学生、交有辍学苗头学生情况。
五、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214695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文字解读】《文山市2021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