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2021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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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1〕83号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1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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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21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21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有效控制鼠疫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鼠疫管理规定》《云南省鼠疫防治联防方案》及省、州有关要求,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技术,通过采取系统的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间疫情,严防人间病例发生,全面掌握鼠情、蚤情动态,积极开展灭鼠、灭蚤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把鼠密度、蚤指数控制在不足危害人类健康的指标范围内,巩固鼠防成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联防范围及分类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和“重点地区、重点监测”的原则,结合鼠疫流行特征,将全市14个乡(镇)和3个街道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分为3类联防区,全面开展鼠疫防治联防工作。

一类区:马塘、喜古、薄竹、德厚、红甸、秉烈、坝心7个乡(镇)和开化、卧龙、新平3个街道的59个疫点村寨。

二类区:一类区乡(镇)中以疫点村为中心半径2.5公里范围(除疫点村寨外)的所有村寨。

三类区:除一、二类区外的所有村寨。

建成区:文山市建成区由市爱卫办按照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创建工作部署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鼠疫防治联防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鼠疫防治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鼠疫防治联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 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应斌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向 涛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婵市财政局局长

杨光耀 市教育局局长

吴 俊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 耀市农业农村局长

刘 浚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云飞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均设置在市卫生健康局,由王应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云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云飞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顺清 市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负责人

陈世涛 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王 怀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那汉琨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蔡建安 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陈 薇 市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

韩进兰 市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冯志宏 市疾控中心急传科医师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鼠疫防治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切实加强鼠疫防治联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四、联防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将鼠疫防治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从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完善鼠疫疫情监测措施,及时掌握鼠情、蚤情动态,切实做好灭鼠、灭蚤、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爱国卫生工作,巩固联防成果。

(一)疫情监测

疫情监测是鼠疫联防最关键的基础性措施,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依靠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特别要依靠村(社区)干部、乡村医生这一网底组织,实施有效的监测。要以乡村医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疫情报告体系,认真开展鼠疫疫情监测,全面搜寻鼠情、蚤情动态,确保疫情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流行病学调查。各乡镇(街道)要以访、问、看等方式深入村寨广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流调面以自然村为单位,每半年达85%以上。市疾控中心重点对一类区7个乡(镇)开展全年2次以上的巡回流调、对文山城区每月开展1次流调。

2.病死鼠监测。高度重视病死鼠的搜寻、发现和送检工作,发现不明原因的病死鼠(即自死鼠)要及时加以鉴别,即鉴别为毒死鼠或病死鼠。

3.鼠情异常监测。发现鼠类明显增多(如感觉夜间鼠类活动频繁,粮食、农作物、家具、衣物等受损严重)或发现鼠类明显减少(如看不到鼠类活动)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不明原因发热、淋巴结肿大病人监测。发现不明原因的发热、淋巴结肿大病人,要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鼠密度监测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地区、重点监测”、“常规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鼠密度监测工作。

1.常规监测。按照省、州鼠疫监测要求,监测点性质为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红甸乡为固定监测点,每月监测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乡镇为流动监测点。市疾控中心负责每月选择1个固定监测点(红甸乡)及3个乡(镇)作为流动监测点进行鼠密度监测,每乡(镇)以自然村为单位随机选择2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布放鼠(笼)夹数不少于200个,即全市每月不少于1600个。各乡(镇)每月15日前随机选择3—4个自然村进行鼠密度监测,每个点布放鼠(笼)夹数各不少于50个。

2.重点监测。每年春、秋两季为重点监测时段,一类区监测覆盖率须达100%,二类区监测覆盖率须达80%以上,三类区监测覆盖率须达60%以上。重点监测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市疾控中心负责督促和技术指导。

3.鼠情异常监测。各乡(镇)发现鼠情异常(自死鼠或鼠活动频繁),要立即开展鼠密度监测,布放鼠夹数为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00个,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4.监测方法。鼠笼布放在室内,鼠夹布放在室外房屋周围50—200米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其他有人活动的场所。室内外布放鼠笼(夹)的数量、比例视具体情况确定。

5.捕获率计算。捕获率=(室内捕获鼠数+室外捕获鼠数)÷(室内布笼有效数+室外布夹有效数)×100%。

(三)宣传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群众会、干部会等方式,深入社区、村寨广泛开展鼠防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要对乡村干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中小学健康教育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灭鼠工作

1.灭鼠方式。全市春、秋两季开展大面积灭鼠,有效控制鼠密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灭鼠工作,市级卫健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2.灭鼠药品及毒饵粮的筹集。

(1)灭鼠药品供应:乡镇(街道)灭鼠药品一律采用溴敌隆母液,灭鼠药品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

(2)毒饵的选择及筹集标准:村级统一使用稻谷为饵料拌制毒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每户3kg的标准组织筹措。省、州驻文单位、学校、部队及市直各部门由市爱卫办统一发放(领取时间由爱卫办另行通知)。

(3)毒饵的拌制方法:取0.5%母液0.5kg(0.5kg/瓶),加5kg水混匀后,浸泡50kg稻谷,待药液吸干后晾干即可。

(4)毒饵投放技术要求:在开展灭鼠前要全面彻底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投放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空间、时间、药物“三饱和”。居民区每15—20平米投放3—5堆,每堆5—10克,农田5克一堆,每亩100—150堆,投于鼠类活动处,一次投放即可,如鼠情严重,隔周补投一次。

(5)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毒饵拌制人员个人防护;管理好溴敌隆母液原药及毒饵,防止家畜中毒死亡;谨防误食,误食者可肌注维生素K1。

(6)灭鼠时间:春季灭鼠工作从2021年4月15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秋季灭鼠工作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具体工作流程为:

准备阶段。春季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秋季从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主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灭鼠药物发放、毒饵粮筹集、拌制阶段。

实施阶段。春季从2021年4月26日至5月5日,秋季从2021年9月11日至9月20日,连续投放毒饵10天。

检查验收阶段。春季从2021年5月6日至5月30日,秋季从2021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为毒饵查漏补投、灭鼠效果评价、资料整理、总结上报阶段。

(五)爱卫工作

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鼠疫防治联防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措施之一。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粮食入仓,填塞鼠洞,彻底消除鼠、蚤孳生场所。

(六)灭蚤工作

灭蚤工作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蚤指数监测后,对蚤指数较高的村寨组织开展灭蚤喷洒。

五、业务单位职责及工作措施

(一)市爱卫办:负责辖区内省、州驻文单位、学校、部队、市属各单位、城区公共区域、沿河地段、公园等场所灭鼠工作;组织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灭鼠投药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村(社区)、个体工商户、居民、小区灭鼠毒饵的筹措和供给,并做好投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指导;村(社区)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灭鼠前后鼠密度的监测和协调工作,并向市、乡(镇)爱卫办报告落实情况。

(三)卫健部门(市疾控中心):采购和分配灭鼠原药,做好灭鼠技术指导,负责灭鼠原药的保管和发放,灭鼠前后鼠密度监测和灭鼠效果评价,负责承担全市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

六、资金筹措

坚持“个人业务、集体承担、分级负责、政府补助”及“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市政府将鼠疫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项目管理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保障灭鼠工作所需经费,每年工作经费不得低于上一年标准。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灭鼠宣传发动和安全防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营造灭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市文广体旅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安全灭鼠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畜误食,确保灭鼠工作安全;强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毒鼠强”等剧毒鼠药。

(二)卫健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灭鼠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各医院要做好灭鼠药中毒急救的相关准备工作,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督查。为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灭鼠工作稳步推进。

(四)责任追究。春季灭鼠工作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制,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灭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完不成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将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发生、蔓延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灭鼠毒饵投放注意事项

附件1

灭鼠毒饵投放注意事项

一、溴敌隆是一种适口性好、毒性大、靶谱广的高效杀鼠剂。它不但具备敌鼠钠盐、杀鼠醚等第一代抗凝血剂作用缓慢、不易引起鼠类惊觉、容易全歼害鼠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急性毒性强的突出优点,单剂量使用对各种鼠都能有效地防除。同时,它还可以有效地杀灭对第一代抗凝血剂产生抗性的害鼠。对鱼类、水生昆虫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

二、投药员的配备:小单位1—2人,大单位每个重点场所要有一名投药员。

三、药物投放完以后工具要统一收集不要乱丢,避免药物流失中毒。

四、各单位要有1名分管领导负责,1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亲自负责投放灭鼠药。

五、投饵人员在投放毒饵时应戴上手套,用投饵器具进行投饵,不准赤手抓毒饵,尚未投放完的毒饵应集中保管,不得随意到处摆放,装过毒饵的容器要集中处理不得再作他用。投放毒饵过程中不要吸烟、吃东西,也不要用手随意去擦嘴、揉眼,防止中毒。离开操作场所时一定要用肥皂洗手。因此要做好统一定点加工场所的职业安全防护,严格做到杀鼠剂母粉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人发放,要切实落实灭鼠活动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现有杀鼠剂中毒,可以用维生素K1静脉滴注解毒。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文字解读】《文山市2021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