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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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1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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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5年,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全市又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以实际行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在全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巩固平安文山建设成果,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文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张春联、罗家志、杜应贵、黄生祥、杨配鲁5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继续发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为弘扬社会正气、创建平安文山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文山、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文山市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文山市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张春联,男,壮族,1983年5月生,文山市开化街道恒丰小区居民。

罗家志,男,汉族,1991年8月生,文山市开化街道文化路居民。

主要事迹:2015年8月20日18时许,张春联、罗家志二人在外滩路“东巴拉”饭店门口的盘龙河河道内救助落水老人并送往医院抢救。

杜应贵,男,汉族,1994年1月生,文山市新平街道红旗社区狮子山村村民。

主要事迹:2015年9月4日13时许,在文山市新平街道红旗社区狮子山村水塘中救助落水儿童。

黄生祥,男,汉族,1984年3月生,文山市追栗街镇塘子边村委会半寨村村民。

主要事迹:2015年9月18日17时许,在文山市新平街道红旗社区狮子山村水塘中救助落水儿童。

杨配鲁,男,苗族,1989年5月生,文山市开化街道沙坝社区居民。

主要事迹:2015年9月4日18时许,在文山市小门街九九宾馆大门附近制服正在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信息录入:白朝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