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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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保护和改善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2﹞85号)和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办发〔2014〕139号)等要求,决定在市辖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我市组织拟定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通告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话反馈。可通过文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电话(0876-2187702)提出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邮箱:1276895922@qq.com。

三、书信形式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文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通信地址:云南省文山市西华路167号,邮政编码:663099

为推进文山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尽快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公示时间缩短为10日(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4日),请将意见建议于2021年9月25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附件:《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文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1年9月15日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保护和改善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2﹞85号)附件《文山市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办发〔2014〕139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文山实际,现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附属物、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的物质。

二、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禁烧工作要宣传到位、防控到位,巡察到位,建立禁烧责任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有烟必查、有灰必罚,严厉杜绝焚烧垃圾、秸秆的行为。

三、积极支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和企业通过秸秆还田和秸秆作饲料、基料、原料等方式开展综合利用。

四、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及附属物、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由市林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等之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林草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珠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及附属物、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2﹞85号)附件《文山市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由文山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拒绝或妨碍执法人员执法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露天秸秆禁烧工作,投诉、举报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开化街道办事处(2665263 )  卧龙街道办事处(3062680 )  新平街道办事处(2830715 )  东山乡人民政府(2680006 )  追栗街镇人民政府(2610006)  古木镇人民政府(2628006 )  杨柳井乡人民政府(2640006 )  马塘镇人民政府(2660006 )  德厚镇人民政府(2628315 )  薄竹镇人民政府(3838034 )  红甸乡人民政府(2850006 )  秉烈乡人民政府(2666023 )  坝镇人民政府(2670006 )  小街镇人民政府(3026328 )  新街乡人民政府(2810006 )  喜古乡人民政府(2620006 )  坝心乡人民政府(2668006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3062703)  文山生态环境分局(2183958)  文山市城乡综合执法局(213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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