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祭祀用品印有人民币图样 违法!禁止销售使用

信息来源:云南法制网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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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峨山县公安局富良棚派出所联合乡政府、市场管理所等部门,在乡镇赶集日开展整治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专项行动,以维护人民币形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违法行为,营造文明健康的祭祀氛围。

行动

引导群众不出售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

“老板,印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是不可以销售的,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行动中,民警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出售祭祀用品的摊位前,向商户、摊贩及来赶集的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并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宣传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出售、购买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对出售祭祀用品中涉及人民币图样的商户,民警要求立即清理整治,同时引导来往群众自觉抵制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主动维护人民币形象。

释法

禁止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制造、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等殡葬用品,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投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对涉事主体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至5万元罚款。

提醒

使用人民币图样祭祀用品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倡议书,倡议自觉抵制、拒绝购买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维护人民币庄严形象。央行上海总部表示,目前,有不法商家趁机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销售祭祀用品,严重损害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庄严形象,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峨山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近年来,每到祭祀节日期间,在集贸市场上、商店中就会出现售卖高仿人民币冥币的现象,对人民币图样所代表的国家形象构成了严重玷污、亵渎。这些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违法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