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普法强基补短板 诉前调解抚人心

信息来源:平坝镇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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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走深走实走细,平坝镇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方法,创新诉前调解方式,通过送服务到家、送调解上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完善机制,构建调解新格局。整合各部门资源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机制,以镇综治中心为中心,联合各站所、驻镇单位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制定印发《平坝镇诉前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平坝镇诉前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部门责任,压实各项工作。

任务分流,提升调解出实效。镇综治中心收到法院推送诉前调解案件后,呈送分管领导进行批示,视案件纠纷性质,召集涉及相关站、所进行分析研判。研判后由综治中心将案件分流负责给各办(中心、站、所),按照综治中心提供调解场所召集、组织、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以来,共接到分流案件4件,调解成功2件。

聚焦矛盾,主动调解办实事。为解决诉前调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矛盾纠纷分流后,工作人员在一个星期内主动联系矛盾双方,并开展化解工作,在一个月内将化解情况反馈至镇综治中心,化解成功的案件推送至法院双方签订司法确认承诺书,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或者诉前调解不成的,调解程序终结,转入诉讼程序。

加大宣传,推动调解入人心。利用群众会、摆摊设点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逐步提升多元解纷服务和诉前化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引导群众“便民、高效、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省钱省时省力省心”的独特优势。

调为先、人为本、和为贵,经过不懈探索和努力,平坝镇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主导、多元共治、社会协同、司法推动、为民便民”的诉前调解大格局,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无需“对簿公堂”就能将矛盾妥善化解,切实提升了执法为民的质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探索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