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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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9〕4号)、《中共文山市委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号)精神。设立中共文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文山市委的派出机关,与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市教育体育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市委教育工委设1个内设机构:

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体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党的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员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管理工作权限,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和干部推荐等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党建工作互动。

(二)市教育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教育宣传、电子政务建设、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2.人事股。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数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

3.财务股。负责编写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统计分析报告,教育体育经费的核算、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国有资产、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项目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协助做好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教育体育建设项目及基建投资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及体育场馆的规划、申报和基本建设,改善办学及体育场馆条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指导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体育场馆等危房排查和鉴定工作;负责薄弱学校和体育场馆的改造计划;编制全市教育体育项目预决算,负责教育体育项目经费管理。

5.教育股。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进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承担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工作;负责起草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少数民族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开办申请事项的审批和指导;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证的办理工作;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6.德育股。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德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抓好文明校园的建设,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好省级优秀生,省、州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德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审和报批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新生军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艺术、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7.体育股。拟定全市体育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竞赛训练和群众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筹全市体育竞赛训练和群众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体育协会、社团和俱乐部的申报、审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指导员、体育骨干培训;负责培训、考核、审批三级运动员、裁判员和社会指导员;负责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种单项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业余训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帮助开展体育活动,承接承办各类体育竞赛;负责指导协助老年体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8.政策法规与安全股。承办普法与依法行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布工作;批评和建议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推行目标责任管理,指导学校规范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9.招生考试股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招生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大中专院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报名、考试、政审、体检、录取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办理工作;组织自学考试和成人考试的报名、发证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卷的接送、保密、保管等工作;做好有关招考报表的填制、统计和分析,研究分析各种招考、学考的情况;负责招考档案的管理以及有关考试报名的咨询服务工作;处理考试中的各种违纪情况;确定各种考试的考点设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政督学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