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单位概况

信息来源:文山市残联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作者:文山市残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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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位于文山城区南部新平坝社区旁,于1990年10月由文山县政府批准成立文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属于二级局单位,由县政府领导,县民政局代管;1997年12月升格为一级事业机构,属群团组织;于2010年12月文山县撤县设市,更名为文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联是文山市人民政府设置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的残疾人事业团体。残联作为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综合工作机构。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和业务股;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现有干部职工14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工作人员11名。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专职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禁毒防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资产管理、统战、民族宗教、扶贫、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单位印章和各乡镇残联印章的刻制;负责编制残疾人事业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负责组织志愿助残活动。

负责市残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2.业务股。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维权、扶贫解困、文化、体育、辅助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残疾人康复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和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人预防工作;供应和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知识宣传、使用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监督,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推广盲文、手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管理各类残疾人协会;培训和管理残疾人工作者,核发残疾人证;做好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章制度;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和单位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福利企业残疾证的认定,做到人证相符,配合有关部门对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